(1)负责起草本地区邮政业发展规划以及行业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。 (2)负责协调地方政府,将行业规划、邮政设施的布局和建设纳入本地城乡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,管理并指导规划实施。
(3)负责贯彻执行国家邮政法律法规,指导本地区行业法制建设,负责组织行业普法工作,有立法权的地市负责起草本地区邮政行业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。
(4)负责本级邮政监管机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,拟定邮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并组织实施,做好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。
(5)负责处理本级行政诉讼并配合做好行政复议工作。
(6)负责贯彻落实行业的科技、标准等政策。
(7)负责承办本级机关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。
(8)综合协调局内重要政务、事务,负责本区域内党政机关等协调工作。机关秘书、文电、会务、文书档案、印章使用与管理、政务公开、机要保密和重大事项的督办、起草综合性文稿等工作。
(9)负责信访工作,组织办理地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。
(10)负责对外宣传,做好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府网站的日常管理和政务公开工作,编发邮政政务信息。
(11)负责机关财务工作,加强财务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。负责机关政府采购工作。
(12)负责本局干部的考察、任免、调配等人事管理工作。
(13)负责本局公务员教育培训、考核、工资福利、休假、计划生育及退休人员管理工作。
(14)负责本局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。
(15)协助开展本地区邮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。
(16)负责局党群、纪检监察、行风建设等工作。
(17)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工作及其他行政事务管理。
(18)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